渝都大道旁轨道时代配套道路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渝都大道旁轨道时代配套道路工程答疑、补遗如下:
一、 答疑部分
质疑1:1.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等)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 格式编写?若出现导出的word与PDF******居中等、标点符号、备注或注释等内容)情况,怎么处理?
2.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均可?
3.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地方需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的,是否可以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填写?
5.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是否还需要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其他资料中“2.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请问第3.4款是指什么内容?如果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地方提供过了,是不是就不需要再重复放入了?
7.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比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类似项目情况表”或“项目管理机构”等格式,投标人自拟格式或不拟格式直接依次放入资料均可?
8.财务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资质及人员证书等其他内容?
答:1、除电子招投标系统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均以招标文件PDF格式为准,如与软件制作导出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PDF格式自行添加修改。
2、空白或填“/”均满足要求。
3、签名盖章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要求执行。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地方需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的,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6、第3.4款指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不需要重复放入。
7、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若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8、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余资料并未作要求。
质疑2:为什么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呢?如果不允许联合体我们外省企业如何在两江新区报税呢?
答:本项目基于项目规模、有利于招标人项目管理及对投标人整体实力要求研判后,综合考虑采用非联合体招标。
质疑3:关于资格审查和商务部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年限较短。
目前国家及重庆市在招标投标领域强调“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反对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并且优质的道路工程项目往往建设周期长,部分优秀企业在2022年前完成的高质量业绩(如2020年完工),反而更能体现其技术积淀和履约能力。以“2022年”为硬性门槛,排除了这部分优秀企业,限制了竞争,不利于招标人选择最佳中标人。建议把业绩要求的时间由“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答:本条业绩年限不作调整,业绩金额修改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4:关于资格审查和商务部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该年限较短。
目前国家及重庆市在招标投标领域强调“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反对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并且优质的道路工程项目往往建设周期长,部分优秀企业在2022年前完成的高质量业绩(如2020年完工),反而更能体现其技术积淀和履约能力。以“2022年”为硬性门槛,排除了这部分优秀企业,限制了竞争,不利于招标人选择最佳中标人。建议把业绩要求的时间由“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答:本条业绩年限不作调整,业绩金额修改内容详见补遗。
质疑5:我公司有类似专业分包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专业分包业绩不符合业绩要求。
质疑6************居民会监督工程质量,会监督安全文明施工,会监督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
答: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质疑7:本次招标业绩要求,道路是否必须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内容?
答: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中“3.业绩要求”。
质疑8: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是否可以不保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
答:可以不保留格式。
质疑9: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质疑10: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的约定内容,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质疑11: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不参与商务评审。
质疑12: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委员会。
质疑13: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项目经理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中“3.业绩要求”。
质疑14: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不需要手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质疑15: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可以,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第5.3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
质疑16: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允许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社保证明。
质疑17: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18: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余资料并未作要求。
质疑19: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答:1、可以在合同协议书中体现建安工程造价金额,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均无法体现建安工程造价金额,则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2、不能。
质疑20: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为准。
质疑21: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余资料并未作要求。
质疑22:我公司业绩为重庆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重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23: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可查询吗?
答:本项目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不赋码,提供的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赋码及可查询。
质疑2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请问1200万元及以上是以合同金额为准还是以结算金额为准呢?
答:业绩金额修改内容详见补遗。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25: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据《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质疑26:道路工程中必须要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吗?
答:业绩金额修改内容详见补遗,需满足其要求。
质疑27:1.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等)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 格式编写?若出现导出的word与PDF******居中等、标点符号、备注或注释等内容)情况,怎么处理?
2.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均可?
3.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地方需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的,是否可以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填写?
5.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是否还需要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其他资料中“2.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请问第3.4款是指什么内容?如果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地方提供过了,是不是就不需要再重复放入了?
7.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比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类似项目情况表”或“项目管理机构”等格式,投标人自拟格式或不拟格式直接依次放入资料均可?
8.根据《建质[2015]206 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人中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
9.财务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资质及人员证书等其他内容?
10.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否只要求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对具体专业作要求?
11.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和一审审定金额支付比例过低,建议提高。
答:1、除电子招投标系统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均以招标文件PDF格式为准,如与软件制作导出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PDF格式自行添加修改。
2、空白或填“/”均满足要求。。
3、签名盖章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要求执行。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地方需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的,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已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二)承诺”中集中编制,投标人若有其他承诺,请自行考虑。
6、第3.4款指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不需要重复放入。
7、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若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8、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均可。
9、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余资料并未作要求。。
10、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8:1.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等)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 格式编写?若出现导出的word与PDF******居中等、标点符号、备注或注释等内容)情况,怎么处理?
2.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均可?
3.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地方需填写“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等约定内容的,是否可以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填写?
5.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是否还需要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其他资料中“2.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的资料”,请问第3.4款是指什么内容?如果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地方提供过了,是不是就不需要再重复放入了?
7.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比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类似项目情况表”或“项目管理机构”等格式,投标人自拟格式或不拟格式直接依次放入资料均可?
8.根据《建质[2015]206 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人中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
9.财务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资质及人员证书等其他内容?
10.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否只要求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对具体专业作要求?
11.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和一审审定金额支付比例过低,建议提高。
答:详见质疑27答复。
质疑29:请问本项目业绩要求是1200万道路业绩必须含有桥梁或者地通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吗?
答:业绩金额修改内容详见补遗,需满足其要求。
质疑30:综合标项目,技术方案为何采用明标?
答:技术方案采用明标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要求。
质疑31:一个小项目,技术方案为何采用明标?是否为了更好的控标?
答:技术方案采用明标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要求。
质疑32******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有限************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案号:(2025)渝0192执8728号】,2025年11月20日立案,执行标的312726元。
区区30多万的索赔,************有限公司目前的资信状况所出具的保函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二、 补遗部分
1.因最高限价调整,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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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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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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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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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99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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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最高限价调整,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3项目经理业绩”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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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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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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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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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99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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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最高限价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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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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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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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12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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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99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若道路工程中包含桥梁或地通施工工作内容也满足业绩要求)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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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最高限价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由“34万元整(人民币)”修改为“ 26万元整(人民币)”。
5、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7元(大写:壹仟叁佰贰拾贰万玖仟肆佰玖拾肆元捌角柒分),其中:包含措施项目费总价为人民币:******.07(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柒仟叁佰壹拾壹元零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321986.65元(大写:叁拾贰万壹仟玖佰捌拾陆元陆角伍分),包含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壹佰壹拾万元 )。
6、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次答疑补疑一并发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措施项目费总价及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必须按发布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月16日09时30分。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业主)
******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