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5AT******0639/FSKY******250348号
二、项目名称:******大学电感耦合等离子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西,石门路北尚泽时代广场A3幢3603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陆仟柒佰叁拾元整(小写¥2,196,73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品牌:赛默飞世尔、赛默飞世尔 规格型号:iCAP PRO X 、iCAP MSX 数量:1套、1套 单价:745630元/套、******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华、王俊、张琛、张群、赵晋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金额:15771.8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4.58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603室
联系方式:0551-63735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飞/李庆
电 话:0551-63735904/18******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大学电感耦合等离子监测平台采购项目.pdf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