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勘察设计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5(SD)XZ0004
项目名称:顺德区禅西大道(龙高路—弘亚段)近期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4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工程测量收费招标控制价:97222.50元×80%=7777.80元,结果应为77778.00元。该计算错误直接影响工程测量收费及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建议予以更正。
答:已更正,详见本补遗书“二、澄清修改内容”第1、2点。
2、问:定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对定标候选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与本项目匹配度进行横向比较,匹配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类似项目业绩建设内容、规模等。按匹配度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匹配度最高的得 15分,以等差数列方式赋分,分差为 2 分。本小项最低得 0 分。”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业绩要求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该系统主要备案为公路项目,鲜有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的项目,为确保公平竞争,投标人以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作为参评业绩是否可行?
答:类似项目业绩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须知正文”3.5.2项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问:定标办法中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要求提供团队人员过往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与投标人须知3.5.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拟委任人员(不含社保证明)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前后不一致。请予以明确投标人提供团队人员过往业绩的证明方式,是取其中一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均予以认可?若合同中未体现相关人员信息,可否提供由业主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答:项目管理团队提供资料以定标因素中“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具体内容为准。详见本补遗书“二、澄清修改内容”第3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一 章 最高投标限价 第 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最高投标限价:******.52(元) | 最高投标限价:******.72(元)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与风险控制价 第 1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271,407.52元,其中: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23,890.43元; (2)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48,141.80元,其中: ①工程测量费为¥7,777.80元; …… 2.风险控制价 □不设置 ?设置,风险控制价¥1,017,126.02元 …… | 1.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341,407.72元,其中: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23,890.43元; (2)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18,142.00元,其中: ①工程测量费为¥77,778.00元; …… 2.风险控制价 □不设置 ?设置,风险控制价¥1,073,126.18元 …… |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定标因素表第4点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 第 6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4、补充《项目建议书》,具体详见本补遗书附件1。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7 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 5 月 7 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7 日9时30分。
6、本招标项目已发布变更公告,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项目建议书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 ******有限公司 |
******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
联系人:余工、曾工 | | 联系人:杨工、廖工 |
联系方式:0757-******、****** | | 联系方式:0757-****** |
2025年4月15日 | | 2025年4月15日 |